品牌 | 国检 | 类型 | 水质 |
型号 | 水质 | 分类 | 国检 |
服务内容 | 水质 |
范围
固定排放源:
烟气黑度、氟化物、镍、锡、镉、镉、、硫酸雾、铅、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酚类化合物、铬酸雾、甲醇、颗粒物、沥青烟 、烟尘、颗粒物、苯系物、氨、铅等金属元素、饮食业油烟
无组织排放:
挥发性**物、恶臭、密闭性、气液比、液阻、油气排放浓度、液阻、密闭性、油气排放浓度、气液比、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新风量,总悬浮颗粒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内容为: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备的去除效率。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