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建筑工程的防火性,减少火灾频率或蔓延速度,相关人员以国家相关法律与规范为基础,采取合适的方法对相关建筑材料进行全面的防火性能。
那么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依据有什么?
又包括哪些流程呢?
一、依据
现阶段,我国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依据除了法律范围内的《消防法》、《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外,还包括一些规范性的文件,如: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材料难燃性试验方法》、《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
1、《消防法》 *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令120号)*二十条
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四)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
二、流程
在实际情况中,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流程主要包括取样监督、送检、等环节。
其中材料送检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下面进行详细解析:
只有需要消防审核的消防工程(丙类以下)需要送检,主要依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其他还要看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消防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和调整,*终确定材料。
GB50242规定: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材料送检具体流程如下:
1、施工现场收集齐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的型式、合格证、消防设备及材料的身份铭牌等资料。
2、材料抽检时工程的建设方、消防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主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代表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单位(如有)。
3、消防局法制科**到现场抽检材料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将送检材料准备好,对送检材料进行密闭包装加贴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封条上加盖公章,取(抽)及见证人员应当在封条上签名确认,封条应贴在适当部位。
4、建设单位应当在样品封样时进行拍照,拍照时应将见证人和样品拍在照片中。
7、填写《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3份及《抽样单》,并将拍好的照片粘贴在《抽样单》背面。
5、将填写齐全的《消防产品以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检验告知书》送消防局法制科盖章,盖章后将送检的材料、填写好的《抽样单》、《告知书》送交消防产品及装修材料送检验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