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建立并实施直饮水的周检、月检制度。
2.周检验应由制造商完成,月检验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具有资质的机构采样完成。
3.制造商应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经营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
(二)检验数量、指标和频率
1.周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浑浊度。检验频率:每周一次,每月所有水嘴确保抽检一次。月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浑浊度、色度、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检验频率:每月一次。
2.学期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lv化物、qing化物(3)、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三、银(2)。检验频率:每半年一次。qing
3.竣工验收检验数量和指标: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不少于25%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浑浊度;每个直饮水设备选取远处的水嘴出水,检验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1)、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qing化物(3)、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镉、铬(六价)、铅、汞、硒、氟化物、三、银(2)。